中新社曼谷10月8日電 (記者 餘顯倫)泰過渡政府總理、維護國家和平與秩序委員會主席巴育8日稱,為確保國家和平、結束循環往複的政治衝突,有必要制定一部公眾集會示威法案,以此來規範該國的集會示威活動。
  巴育稱,過去的政治人物阻礙此類法律的通過,其出發點完全是為了他們自身的利益,因為他們需要其支持者為其政黨造勢。他說,泰國需要這樣的法律來規範公眾集會示威活動,擬議中的法案將對集會示威活動做出某些限制,泰國人必須學會接受規則,否則國家將陷入混亂。
  巴育表示,警方已開始著手公眾集會法案的討論、修訂,待該法案定稿送至內閣批准後,再提交給國家立法議會審議通過後予以實施。
  巴育表示,泰國所有鄰國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,泰國有必要制定這樣的法律,泰國人也必須就此學會接受這些規則,因為即使只有一、兩個示威者在抗議活動中使用武器,那麼整個抗議示威活動就將變質。(完)  (原標題:泰過渡政府總理稱將制定公眾集會示威法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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