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無業男子劉某在網上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萬餘條,賣了1萬條後獲利2000餘元。近日,順義法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拘役6個月,緩刑6個月。
  現年29歲的劉某是河北省隆化縣人,初中文化。2013年1月,他上網時看到有人倒賣個人信息獲利,也想模仿。他通過百度搜索“數據平臺”QQ群和“電視購物平臺”QQ群,加入後即在群內發佈消息,稱自己有個人信息。劉某說,為防止被查,他們在QQ群內均用“數據”代替個人信息。
  劉某與買家談好價格後,就以更低價格去找賣家購買個人信息,以倒賣獲取差價。劉某售賣的信息資料比較全面,如車主信息分類中包括車牌號、車主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證號及電話號碼等。截至2013年7月被抓,劉某共計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2萬餘條,倒賣1萬條後獲利2000餘元。  (原標題:男子買公民信息獲緩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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